助学贷款回执单是学校和有关教育局或者政府部门盖章的,如果丢了可以前往当地教育局进行补办。学校需要受理证明上的信息尤其是校验码,复印件也可以用的。

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