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上海市在职职工在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的计入金额,进入自负段,其中自负段的金额为1500元。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只要超出自负段1500元以上,才可以由医疗保险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报销。

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一般44岁以下的在职职工,超过门、急诊起付标准15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65%,二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60%;三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50%。如果超过了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超过门急诊起付标准15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75%,二级医院就诊的职工,医保可报销70%;三级医院就诊的职工,医保可报销60%。

另外,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在职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4万,统筹报销比例高达85%。其中,门诊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5%,家庭病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