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