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贷款的期限一般是1-6年,最长的不可以超过10年(含10年),根据借款人的就读情况和担保性质分别确定具体的期限。

借款人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有: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借款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3、借款人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

4、借款人需要提供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保证人;

5、借款人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6、满足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借款人如果是出国留学人员本人,其国内代理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在场,一并在借款合同上签章

2、借款人如果是以法人保证方式贷款的,作为其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场,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签章(如是自然人,也一样要到场);

3、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借款人与其国内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应与上述合同同时签署并公证;

4、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及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