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残损的程度不同,兑换人民币的额度也有所不同。《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主要规定了三种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包括能全额兑换的,可半额兑换的,及不予兑换的。具体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如下:

一、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者,可全额兑换:1、票面残缺不超过1/5者,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样连接的。2、票面污损、焦黑、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5的,票面其余部分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3、流通过程中磨擦受到损伤的硬币,只要能辨别正面的国徽或背面的数字,也可持人民币向银行部门全额兑换。

二、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者,可半额兑换:票面残缺1/5以上至1/2,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应持向银行营业部门照原面额半额兑换,残币不能再流通使用。

三、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者,不予兑换:1、票面残缺1/2以上者。2、票面污损、焦黑、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4、兑换额不足1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