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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通过“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或“城市一账通”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
根据相关规定,在购买重疾补充保险后,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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