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到询问函不存在利空利好关系,是一个走程序问题。

问询函与关注函均属于问询函件的范畴,表明交易所对公司日前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在审核上市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表示关注,希望上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答复。

问询函和关注函则较为常规,只是一种日常的提醒手段。问询函件的主要目的是请上市公司补充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所公开发出问询函,上市公司进行回复并公开披露,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投资者可以借助交易所的专业优势,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可以详细陈述自己的业务情况,而一些“问题”公司的遮掩手段也将在此过程中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