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信用社改制后称作浙江农商银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2年,历经人民公社管理、国家银行托管等历史阶段,1996年与农行脱钩,交由人行、银监管理。
2003年6月,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要求省级政府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