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表示,调整和优化微观机制安排,包括调整单笔申报数量要求,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
对于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规定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此外,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和盘中临时停牌情形作出另行规定,以防止过度投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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