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构成要素包括信托目的、信托行为、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等四个要素。信托目的是委托人设定信托要达到的目的,它是设立信托的前提。
信托行为是设定和存续信托关系的法律行为,信托行为必须有明确的信托目的,但只有信托目的而无信托行为,信托不会实现。
同时信托行为不是一般的信任委托行为,而必须是按法律要求进行的,否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信托当事人是信托行为的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显然没有信托当事人就不会有信托行为。信托财产是信托行为的标的,它是设定信托关系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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