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公业务是相对于个人业务来说的,如果是办理个人以外的存款或贷款业务等都属于对公业务,如企业电子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等。

其实对公业务通俗地来说就是“对单位的业务”,以企业法人、单位等客户为主体的,针对公存账户开展开展各类支票、汇兑、贷款等业务。

相应的,银行对私业务就是对个人用户的业务,包括对个人开办的本外币储蓄、代收代付、代理发行兑付国债债券、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储蓄存款异地托收、信用卡、储蓄卡、代股民结算、代保管、个人电子汇款、电话银行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