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免责条款包括:1、针对大多数保险条款的适用范围来讲,在竞赛、测试,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或对第三者、车上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2、只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在玻璃(不包括天窗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发生的损失;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等情况下,是得不到赔偿的。如果想获得这些项目的赔偿,就需要额外投保附加险。
3、在附加险种中若投保了自燃险,如果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或者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是得不到赔偿的;若投保了盗抢险,如果发生非全车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也不能得到赔偿。附加险中,常见的还有涉水险,车上乘员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这些保险都有自己的承保内容和免赔条件,车主们需要进行更全面的了解。
车险中的全险就不表示车辆出现任何事故的损害和人身伤亡都能够获得赔偿。车主应认真阅读车险中的任何一条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清楚每个险种具体的承保内容后再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车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