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待期内有保障,确诊轻症仅免责轻症,合同继续生效;确诊重疾或身故,给付1.1倍保费。
2、轻症保障全,3次赔付,35种轻症不分组,赔付无等待,轻症保费豁免。
3、含增值服务,10年内出险,额外给付20%保额;6项高发特定重疾赔付,额外给付20%保额。
具体保障包括:
1、轻症金: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180天内,如罹患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重疾保障继续有效;被保险人如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确诊罹患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0%赔付。不同的轻症病种可以赔付3次。
2、重疾金: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180天内,如罹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1.1倍已交保费赔付,赔付完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确诊罹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100%赔付,赔付完合同终止。
3、关爱金:被保险人因为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为疾病,且保单满10年,确诊罹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0%额外赔付,赔付完合同终止。
另外还有特定重疾金、身故金、保费豁免等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