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将于2019年5月13日起执行新公积金政策,新政策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一、公积金提取新变化: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暂停时间官方尚未说明会持续多久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

2、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

(1)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三、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