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心安怡保险条款内容主要有投保年龄、保险期间以及责任免除。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续保时,最高续保年龄可延至65周岁。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对下列费用或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或疾病观察期内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生理缺陷、残疾,但我们在承保时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除外;

(10)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含剖宫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产前产后检查,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但宫外孕、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