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c19是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C19)重大疾病保险。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按照下列方式豁免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免予收取自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不包含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附加险的保险费。
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