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保,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或所从事的职业为保险公司核保标准所不能接受的承保者。

人寿保险方面,基于投保对象之缺陷或危险程度偏高,且预见不易恢复正常状况者,因超出预定死亡率甚远,而无法以任何条件予以承保,则须对其投保申请予以拒绝。对此不适于订立保险契约者,即称为拒保体。

拒保之标准随保险是否仅承保强体,或强弱体兼保而异;广义之拒保对象包括再检体,狭义之拒保对象则指具有严重危险,并长期或永久无恢复希望之非保险体而言。

首先,被拒保是因为本次投保的风险超过了保险公司接受的范围,保险公司会告知拒保的原因。如果说不就以后,该风险发生了变化,降低到保险公司承受的范围,就可以再次投保。

其次,在特定情况,某种类型的保险被拒,改投其他险种是有可能承保的。

最后,投保人被拒保后,应该找保险公司具体核实情况,如果出现评估错误,可以再进行核实。

注意:如果被拒保的原因几年以后,风险仍未降低,那再次投保还是很容易被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