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鑫保18Ⅱ保险产品计划不仅在保险期间内可以为您提供重疾、意外、意外医疗、身故等全面保障,更关键的是合同有效至满期,则给付主险及附加重疾所交保险费之和作为满期生存保险金,性价比高,一份保单即可解决健康、养老两大问题。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18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18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