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发行者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债权债务凭证,而且募集资金的最终投向应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绿色项目指的就是那些气候、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

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的最大区别在于其“绿色”属性。为了保证绿色债券确实用于环境保护和减缓气候变化的项目,绿色债券在透明度的要求上比普通债券更高。这就要求绿色债券在发行前后都要向投资者公开其绿色收益和融资的使用情况。如果无法监督债券是否具有环境效益,将给具有绿色投资偏好的投资者带来潜在风险,甚至可能出现非绿色项目假借绿色债券的名义融资等“漂绿”行为。

相比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主要在四个方面具有特殊性: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绿色项目的评估与选择程序、募集资金的跟踪管理以及要求出具相关年度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