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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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古希腊哲学
在西方,对语言的探究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系统描述语言的语法传统大约于公元前5世纪在印度出现(见耶斯迦),于公元前3世纪在希腊出现(见赫里亚努斯)。而在印度和希腊,语言学推测(linguistic speculation)都比这种语法传统更早出现。
在对话克拉底鲁篇中,柏拉图讨论了事物的名称是由约定俗成还是自然决定的问题。他批评约定主义(conventionalism),因为约定主义导致了一个奇怪的结论,即任何事物都可以约定俗成地以任何名称命名。因此,它无法解释名称的正确或错误应用。他声称名称有一种天然的正确性。为此,他指出复合词和短语有一定的正确范围。他还认为,原始名称具有天然的正确性,因为每个音素都代表着基本思想或情感。例如,对于柏拉图来说,字母 l 及其发音代表了柔软的概念。然而,在克拉底鲁篇的结尾,他承认名称的决定也涉及一些社会习俗,并且音素具有单独含义的想法存在错误。柏拉图通常被认支持极端实在论(英语:extreme realism)。
亚里士多德的兴趣涉及逻辑、范畴学和意义创造等问题。他将所有事物分为种(species)和属(genus)。他认为谓词的意义是通过抽象化各种个体事物之间相似性而确立的。这种理论后来被称为唯名论。然而,由于亚里士多德将这些相似性视为由形式的实质共同点构成,因此他更常被认为支持温和实在论(英语:Moderate realism)。
斯多葛派哲学家在语法分析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将语言分为五个部分:名词、动词、称谓(名称或修饰词)、连词和冠词。此外,他们还发展了一种复杂的 lektón 学说:lektón 是每个术语的意义,它与语言的每个符号相关联,但与符号本身和它所指的事物有所不同。一个句子的完整 lektón 就是(如今所说的)它所表达的命题。只有命题被认为是“真实性的载体(英语:Truth-bearer)”(即,它们可以被称为真或假的),而句子只是它们的表达载体。除了命题之外,不同的 lektá 还可以表达命令、问题和感叹等。
中世纪哲学
中世纪的哲学家对语言的微妙之处及其用法非常感兴趣。对于许多经院学者来说,这种兴趣是由将希腊文本翻译成拉丁文的必要性所激起的。中世纪涌现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的语言哲学家。根据 Peter J. King 的说法(尽管这一点仍然存在争议),Peter Abelard 预见了现代指称理论(英语:Theories of reference)。此外,奥卡姆的威廉在《逻辑学大全(英语:Sum of Logic)》中第一次严肃地提出了编纂一种思维语言(mental language)的建议。
中世纪盛期(11世纪到13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例如奥卡姆和约翰·邓斯·斯科特斯,认为逻辑是一门语言的科学(scientia sermocinalis)。他们对语言哲学概念的阐述的复杂性和微妙性直到最近才受到重视。中世纪的思想家预见到了现代语言哲学中许多最有趣的问题。他们对模糊和歧义的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导致人们对与使用诸如“与(and)”、“或(or)”、“非(not)”、“如果(if)”和“所有(every)”等附庸词(syncategorematic words)相关的问题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兴趣。范畴词(categorematic words)及其性质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经院哲学在这一领域的主要发展之一是指称理论(英语:Supposition theory)。 术语的指称是其在特定上下文中的解释。它可以是恰当的或不恰当的(如被用于隐喻、转喻和其他修辞时)。当一个恰当的指称指向非语言对象时(如“查尔斯是一个人”)是形式(formal)的,而指向作为语言实体的自身时(如“查尔斯有七个字母” ”)是实质(material)的。这种分类方案是现代区分使用和提及、语言和元语言的先驱。
11 世纪到 13 世纪存在一种叫做思辨语法(speculative grammar)的传统。其代表学者包括达契亚的马丁(英语:Martin of Dacia)和艾尔福特的托马斯(英语:Thomas of Erfurt)等。
现代哲学
文艺复兴和巴洛克时期的许多语言学家,如 Johannes Goropius Becanus(英语:Johannes Goropius Becanus)、 Athanasius Kircher(英语:Athanasius Kircher) 和约翰·威尔金斯,受汉字和埃及象形文字( Hieroglyphica ) 影响,开始对一种可以消除语言混乱的哲学语言产生浓厚的兴趣。这种思想与一种可能存在的通用音乐语言的概念类似。
直到18世纪中叶,欧洲学术界才开始逐渐吸收印度语言传统。这一进程由 Jean François Pons(英语:Jean François Pons) 和 Henry Thomas Colebrooke(英语:Henry Thomas Colebrooke)(17 世纪梵文语法学家)发起。
19 世纪初,丹麦哲学家索伦·奥贝·克尔凯郭尔坚信语言应该在西方哲学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他认为目前哲学界没有足够地重视语言在认知中的作用,而未来的哲学应该有意识地关注这个方面。
当代哲学
“语言转向”一词被用于描述当代哲学家对语言的高度重视。
20世纪初,语言逐渐成为西方哲学的核心议题。德国哲学家戈特洛·布弗雷格是参与这一发展的核心人物之一,他的在19世纪后期的工作对哲学逻辑和语言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包括20 世纪分析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和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重要性变得如此普遍,以至于一段时间内,在分析哲学领域,哲学本身被理解为语言哲学的问题。
在欧陆哲学中,该领域的基础着作是费迪南德·索绪尔于1916年逝世后发表的《普通语言学教程》。
主要议题及子领域
意义(meaning)
语言哲学中受到最多关注的话题就是意义的本质(nature),即解释“意义”是什么,以及我们谈论意义时的意思。在这个领域内的问题包括:同义词的本质、意义本身的起源、我们对意义的理解、组合(composition)的本质(有意义的语言单元如何由较小的有意义的部分组成,以及整体的意义是如何从其各部分的意义中派生出来的问题)。
关于语言学上的“意义”是什么,存在几种不同的解释。每一种都与其自身的文献体系有关。
观念论,通常与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约翰·洛克联系在一起,认为意义是由符号引发的心理表征。虽然这种观点从一开始就遭受了许多问题的困扰,但在一些当代理论家以语义内在主义(英语:semantic internalism)的名义重新提出后,它又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真值论(英语:truth-conditional theory of meaning),认为意义是使一个表达式可能为真或为假的条件。这一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弗雷格,并与以阿尔弗雷德·塔斯基和唐纳德·戴维森等哲学家为首的许多现代作品相关联。(另见维特根斯坦的语言的图像论(英语:Picture theory of language)。 )
功用论(英语:use theory of meaning),通常与维特根斯坦晚期的哲学思想联系在一起,启发了“意义即功用”的思想和社群主义的语言观。维特根斯坦关注社群如何使用语言,以及它能够推广到什么程度。这个理论也与彼得·弗雷德里克·斯特劳森、约翰·瑟尔、罗伯特·布兰顿(英语:Robert Brandom)等哲学家联系在一起。
推论主义论(英语:inferentialist),认为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来源于它与其他表达式之间的推论关系。这个观点被认为是“功用论”的延伸,其最着名的支持者包括威尔弗里德·塞拉斯和罗伯特·布兰顿。
直接指称论(英语:direct reference theory),认为一个词或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它在世界中所指的对象。尽管这种观点在语言的一般使用方面遭受了广泛的批评,但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曾为这种观点的一种形式辩护,且索尔·克里普克和露丝·巴肯·马库斯(英语:Ruth Barcan Marcus)都为直接指称论在专有名词上的应用辩护。
语义外在主义论(英语:semantic externalist),认为意义不是纯粹的心理现象,因为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被环境特征决定。这种观点大致分为两种派别:社会派(social)和环境派(environmental)。第一种与泰勒·伯吉相关,第二种与希拉里·普特南、索尔·克里普克等人相关。
验证主义论(英语:verificationist),通常与 20 世纪初的逻辑实证主义运动有关。这种理论的传统表述是:一个句子的意义是它的证实或证伪方法。在蒯因的《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发表后,大多数哲学家接受了蒯因的整体主义确证论(英语:confirmation holism),放弃了该形式的验证主义论。然而,迈克尔·达米特自 1970 年代以来就提倡一种经改进的验证主义观点。在这个版本中,句子的理解(以及意义)在于听者识别(recognize)对句子真实性的证明(数学、经验或其他)的能力。
语用学意义理论(英语:pragmatic theories of meaning),包括任何认为句子的意义(或理解)是由其应用的后果所决定的理论。邓梅特将这种意义理论归功于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和其他 20 世纪早期的美国实用主义者。
心理学意义理论,侧重于说话者的意图(intention)在确定话语意义方面的作用。这种观点的一位着名支持者是保罗·格莱斯,他的观点同时适用于了非语言意义(英语:non-linguistic meaning)(即通过身体语言传达的意义、作为后果的意义等)。
指称
研究语言如何与世界相互作用的理论被称为指称论。戈特洛布·弗雷格倡导间接指称理论(英语:mediated reference theory),他将每个表达式的语义内容分为两个部分:涵义(sense)和指称(reference)。句子的涵义即是它表达的思想。这样的思想是抽象的、普遍的、客观的。任何子句(sub-sentential)表达式的意义在于它对其嵌入句所表达的思想作出的贡献。涵义决定指称,也决定表达所指对象的呈现方式。所指是词语从世界中挑选出来的对象。一般句子的所指是真值(真或假)。而对于嵌套在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表述或其它晦暗语境(opaque context,将某一词语替换为同指的词语后可能导致真值改变)中的句子而言,它们的所指是它们的通常意义。
伯特兰·罗素在他后来的着作中,出于与他在认识论中的亲知理论(英语:theory of acquaintance)相关的原因,认为唯一直接指称的表达是“逻辑专名(logically proper names)”。逻辑专名是诸如我、现在、此处和其它索引词的术语。他将上述类型的专名视为“限定摹状词的缩写”(参见摹状词理论)。因此约瑟夫·R·拜登可能是“现任美国总统和吉尔·拜登的丈夫”的缩写。限定摹状词是指称短语(见“论指称”)。罗素将限定摹状词分析为存在量化(即至少存在一个满足描述的对象)的逻辑结构。然而,这些对象本身并不能被认为是有意义的,而只有在它们所属的句子所表达的命题中才有意义。因此,对于罗素而言,它们并不像逻辑专名那样是直接指称的。
根据弗雷格的说法,任何指称语(英语:referring expression)都具有涵义和所指。这种“间接指称”的观点较密尔的观点具有一定的理论优势。例如,共指的名称,如鲁迅和周树人,会给直接指称的观点带来问题:因为有人可能听到“鲁迅是周树人”并感到惊讶,所以这两个共指名称的认知内容似乎并不相同。
尽管弗雷格和罗素的观点存在差异,但他们通常被作为关于专名的描述主义者一并提起。这种描述主义在索尔·克里普克的《命名与必然性》中受到批评。
克里普克提出了后来被称为“模态论证”的理论:考虑亚里士多德这个名字与“柏拉图最伟大的学生”、“逻辑学的创始人”和“亚历山大的老师”的描述。亚里士多德显然满足以上所有描述(以及我们通常与他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其他描述),但“如果亚里士多德存在,那么他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或所有描述”并不一定是真的。亚里士多德很可能没有做过任何一件他为后人所知的事情。他可能已经存在但根本不为后人所知,或者他可能在婴儿期就死了。假设玛丽将亚里士多德与“古代最后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的描述联系在一起,而(实际的)亚里士多德在婴儿期就去世了。那么玛丽的描述似乎指的是柏拉图。但这是非常违反直觉的。因此,根据克里普克的说法,名称是严格指示词。也就是说,它们在该个体存在的每个可能世界中都指代同一个体。在同一着作中,克里普克亦阐明了其他几个反对“弗雷格-罗素”描述主义的论点 (另请参见克里普克的因果指称理论)。
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在其各种着作中批评了研究指称的整个哲学事业。
语用学
重要人物
索尔·阿伦·克里普克
阿塔纳斯·珂雪
约翰·威尔金斯
戈特洛布·弗雷格
希拉里·怀特哈尔·普特南
丹尼尔·丹尼特
崔斯基(英语:Fred Dretske)
诺姆·乔姆斯基
鲁道夫·卡尔纳普
逻辑学家理查德·蒙塔古首创的蒙塔古语法
唐纳德·戴维森
威拉德·冯·奥曼·蒯因
维特根斯坦
本杰明·李·沃尔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