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星医院建档费用多少?
建档要一千块钱左右,这个需要检查的比较多,当然都是抽血检查的,空腹去哦。建议怀孕三个月后,最好去医院备案,然后每次怀孕检查都用你的手册。产前检查首次超声检查的最佳检查时间应为3个月内的第8周。其主要功能是确定妊娠周,是否为宫内妊娠,并检查颈部nt厚度。
产检备案检查哪些科目?
产检是为了检查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产检项目包括体重、血压、B超。尿检、抽血等。
1.孕早期(1~3个月):早期绝大多数医生不主张孕妇做B超检查,该时期主要的孕检项目为身高、体重、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白带、梅毒筛查和唐氏筛查。
2.孕中期(4~6个月):胎龄越大,超声波对胎儿的影响越小,因此孕妇通常在20周后做第一次B超。以及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宫高、腹围、胎心、血压、体重。此时医生可根据B超结果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
3.孕晚期(7~9个月):血凝四项、B超、心电图、胎位检查、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宫高、腹围、胎心、血压、体重、胎心监测、检查胎儿与准妈妈骨盆等综合情况。此时医生会全面了解胎儿和妈妈的身体状况,为分娩做准备。
b超机器可以随身携带吗?
B超机器不可以随身携带
第一条 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购置、使用B超机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设有超声诊断项目,执业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
第二条 购置、使用B超机实行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条 B超机使用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双签名”制度,B超室负责人、执机人员要层层签订严禁“两非”行为承诺书。
第四条 B超室要建立超声检查登记本,详细登记被检查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第五条 B超机报废、淘汰不得自行处置,必须交由备案部门统一处理。
第六条 B超执业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觉遵守B超机管理各项规定制度。
第七条 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视其情节,由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给予相应处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两非”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器械第二类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什么不同?
经营二类产品是需要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三类产品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第二类经营备案凭证需要备案,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审批制。
二、医疗器械第二类经营备案凭证办公地址抽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办公地址须核查,要求医疗器械管理制度齐全,人员齐全,办公室、库房设备齐全、冷库符合验收标准。
三、申办条件不同:
1、、申办医疗器械第二类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
(2)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生产负责人;
(3)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企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4)具有与所生产品种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检验能力;
(5)具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有关技术标准。
2、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除应当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审员不少于两名;
(2)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两名。
扩展资料:
医疗器械分为三类:一类、二类、三类,目前经营一类产品是不需要办理医疗器械器经营许可证的。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如下: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外科用手术器械(刀、剪、钳、镊、钩)、刮痧板、医用X光胶片、手术衣、手术帽、检查手套、纱布绷带、引流袋等。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医用缝合针、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脑电图机、显微镜、针灸针、生化分析系统、助听器、超声消毒设备、不可吸收缝合线、避孕套等。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角膜接触镜、人工晶体、超声肿瘤聚焦刀、血液透析装置、植入器材、血管支架、综合麻醉机、齿科植入材料、医用可吸收缝合线、血管内导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