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车备案证查询(畜禽车备案)-编程知识网

拉家禽车辆怎样在畜牧局备案?

一、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

(一)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申请书

(二)备案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四)聘用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申请人、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七)备案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八)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发票或者凭证复印件。(跨市、跨省运输车辆提 供)

(九)依法运输畜禽车辆的承诺书、责任书

(十)车辆照片。按照要求对前后、左右等位置拍照、冲印并粘贴

 二、车辆要求:

(一)采用专用机动车辆,车辆载重、空间等与所运输的畜禽等动物大小、 数量相适应;

(二)厢壁及底部耐腐蚀、防渗漏(车箱底部侧板、后门需要加装防渗漏密封 胶条),防止畜禽粪便和垫料等渗漏、遗撒的设施,便于清洗、消毒;

(三)随车配有简易清洗、消毒设备(电动或背负式消毒机、配备高效消毒 剂);

(四)具有其他保障动物防疫的必要设施设备;

(五)车辆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运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上路 行驶运营的法定条件。

运猪车备案到哪里备案?

运猪车辆的备案申请主体是承运人,承运人首先应当确保生猪运输车辆符合《公告》列明的条件要求。符合条件要求的,可以向承运人所在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并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时,要现场核实相关信息,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公告》列明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备案表。

备案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备案车辆的品牌、颜色、型号、牌照、车辆所有者、运载量等信息,并按要求详细录入全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

跑山猪需要营业执照吗?

需要办理手续,内容如下:

1、在农村(包括山上)散养猪时,个人需向养殖用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备乡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之后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办理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需到当地畜牧部门办理养猪项目备案手续,然后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写环评报告并送环保局进行委托评审。

3、最后需要持单位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021乡村兽医备案办理流程?

一、备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办理乡村兽医备案:

(一)具备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

(二)具备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三)本通知印发前已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书的;

(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二、备案材料要求

办理乡村兽医备案时,拟备案人员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乡村兽医备案表;

(二)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乡村兽医登记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拟备案人员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办法进行备案。备案畜禽养殖场(小区)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饲养某一特定畜禽、具备一定条件、生产经营管理主体明确统一的畜禽养殖单元。畜禽养殖小区是指饲养同一畜禽,实行分户饲养、统一管理,具备一定条件、达到一定规模的集中养殖区域。

第五条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备案工作,负责对外公布办理畜禽养殖备案的条件、程序。省、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达到以下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备案。

畜禽养殖场:猪存栏300头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小区:猪存栏1000头以上;牛存栏200头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家禽存栏2万只以上;兔存栏3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进行调整。

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七条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选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水源、土壤、空气符合相关标准。

(二)建设布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污物处理区明显分离,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畜禽养殖小区应当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在畜禽分户饲养的基础上,通过成立畜禽养殖合作组织或服务组织,实现统一经营服务。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制定并实施完善的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