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分公司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1.申请。申请人向惠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维稳与安保大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大队民警接收申请材料,出具《保安业务行政许可(备案)申请材料接收回执》,并于3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大队民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补齐;补正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考察。出具《受理回执》后3个工作日内,大队安排民警对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4.审核。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将申请材料和《考察报告》提交省厅,省厅作出审核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保安服务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外省市保安公司可以跨区域到上海经营吗?
可以跨区经营,必须到企业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备案。
在济南设立保安分公司备案容易吗?
不容易,执照,从业咨格证,特种行业认定,备案,审批等。
保安服务备案登记证怎么办理?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