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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业主公约?

第一章

电梯使用规定 

一、安全规定:

1、禁止超载使用电梯,禁止任何人乘坐超载的电梯。 

2、禁止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禁止乘坐有明显故障表现的电梯。 

3、禁止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禁止盗窃、破坏电梯部件及附属设施。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泄漏、易污染的物品乘坐电梯。 

5、禁止在电梯内推拉、打架斗殴、猛烈晃动、强力敲击、猛踩地板或墙面。 

6、禁止未参加集资的业主、租户或其他无关人员乘坐电梯。 

7、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层门或轿厢门。 

二、业主与乘客的义务: 

1、遵守电梯安全规定,安全操作使用电梯,同时注意消防安全。 

2、熟悉安全常识,不得有任何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注意

观察电梯状况,例如厅门开启后,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正常停在该层。 

3、只能用手指按压电梯操控按键,

不得刮花、撞击损坏轿厢墙面、地面、

电梯门。

4、控制好携带的物品,不得让物品散落或在地面滚动,更不能妨碍到其他乘客。 

5、不得在电梯内吸烟、吐痰、扔垃圾,不小心掉落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6、各户应做好未成年人电梯安全教育,不得让无法正确控制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单独乘坐电梯。 

7、业主或租客有义务提醒亲朋或外来送货搬运工不得违规使用电梯。 

8、业主不得出租、出借电梯门禁

IC卡。各电梯业主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任何形式的借机蹭用电梯的行为。业主与租客有义务按时缴纳电梯日常费用。 

9、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不得通过反复或持续按压电梯开门按钮方式控制轿厢停留,

影响电梯使用效率及他人上下班。 

10、发现电梯异常,应当采用必要方式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以便于及时采取措施。

三、业主身份变动:原业主出售房屋,

业主必须在本楼电梯管理小组办理书面的确

认手续,否则新业主无权使用电梯设备,

旧业主仍旧承担电梯集资业主的一切义务。

第二章

超大、超重物品、装修材料等特殊物品运输规定 

一、超大物、超重物: 

凡长度超过电梯层门开门高度的物品以及木质铁质桌子、柜子、床、门窗、防

盗网、超大件家电、工业机器均为超大物品;凡重量超过携带人(搬运人)自身体

重的物品均为超重物(人体力学原理,不论年龄大小,无法自由控制超过体重的物)。

禁止运输超大超重物,否则六个月内若发生电梯非正常的故障维修或电梯事故,由运输人承担主要责任。运输人为外来搬运工的,由相关联的业主承担责任。 

二、装修材料:禁止运输土建类装修材料及土建装修工具,例如瓷砖、石材、水泥、白灰、铁锹、铁签、水钻、铁丝等。原则上,除日常生活中临时更换的灯具、插座、水阀等小件用具外,不得运输装修材料。 

四、业主或租客将房屋做货仓或办公室,应当向其他电梯业主征求意见。 

五、未经电梯管理小组同意,违规运输上述特殊物品,将被记录在案,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

电梯异常情况、不良故障记录备案制度 

一、建立电梯异常情况反馈制度,提供预防事故发生的早期预警,及时处理隐患。 

在轿厢内或一楼放置《电梯健康档案》记录册,任何乘客均有义务及时记录自本公约适用于业主私人集资加装的客运电梯!

2 己发现的电梯异常运行情况以及乘客违反公约规定使用电梯的行为;每次故障维修也应书面记录。与安全无关的事情须通过其他途径反馈,不得记录在健康档案内。 

二、成立电梯管理小组,

监督电梯公约的具体执行,设置《电梯管理档案》记录册,用来记录电梯日常事务、日常收支、业主违规行为。 

 第四章 

 违约责任 

一、根据违规行为程度,违约责任分三个档次: 第1档 忠告性通知:违反电梯公约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人身、财产的实质性损失的,由电梯管理小组公开发布《忠告性通知》,予以告诫。 

第2档 

 经济赔偿:由责任人和电梯管理小组协商确定,原则上必须照价赔偿。 

第3档 

 追求法律责任:对于采取故意违规行为造成电梯或他人人身、财产巨大损失的责任人,将同时追究故意犯罪的责任。 

二、特殊情况:若电梯乘客人身及财产受到损害,但最终无法查明事件责任人与责

任单位,由乘客自行承担后果,与其他集资业主无任何关系。

家庭养老院必须具备的条件?

家庭养老院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转上级医院就诊需要办什么手续?

办理转院手续流程如下:

1、住院三天前需要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可转院。

2、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由经治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