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中药饮片备案的规定?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发布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指导原则等,组织对制定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开展合规性审查。
二、备案前,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就有关事宜与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进行沟通交流。
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包括发布公告、文本及起草说明等。
四、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备案,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修改相关内容后重新备案。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已经备案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品种目录及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便公众查询 。
六、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存在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情形的,一经发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责令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撤销或纠正。
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办法?
明确将由中药饮片经水提取制成的颗粒剂以及由中药饮片经粉碎后制成的胶囊剂等,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行备案管理;传统中药制剂限于取得该制剂品种备案号的医疗机构使用,一般不得调剂使用,需要调剂使用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中医备案制诊所经营范围?
备案中医诊所经营范围由备案主体实际经营服务项目确定,具体可以到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咨询。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中药医疗机构备案范围有哪些?
中医机构备案范围,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