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综合国力得以显著提升。
一部分人乘着国家的政策东风,利用国内巨大的市场空间和自己的聪明才智,享受到丰厚的发展红利,率先实现了邓公期待的经济富裕,成为先富起来的时代楷模。
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就自然而然开始考虑邓小平规划的第二个奋斗目标,即如何让先富带动后富,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这也就是国家近期一直在谈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何进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问题。
2013年3月17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指出:“至于你刚才说到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也可以说是攻坚期,的确是因为它要触动固有的利益格局。现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再深的水我们也得趟,因为别无选择,它关乎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前途。这需要勇气、智慧、韧性。所幸的是,这些可以从我们的人民当中去汲取,来使改革迈出坚实的步伐。”
今天出现联想争议,就是横亘在当前中国改革深水区一个典型案例。
改革开放之初,因为没有现成可以借鉴的经验,我们只能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先发展再完善,通过不断试错的方式积累治理经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制度设计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清晰等诸多问题。有些问题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逐步得以完善,有些深层次的矛盾则因为条件和时机不成熟,一直没有触及。
在当前国家提出全面富裕和中美贸易战的时代背景下,联想问题多次引爆舆论掀起轩然大波,这次更是引发了广泛而深刻的全民讨论。有人将这种群体情绪的爆发简单的归结为大众的仇富心理,有的则由此得出,是有心人想利用民粹打倒民营企业的谬论以混淆视听,有的还用企业家原罪,法不责众之类的说辞来逃避责任。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撕裂。
这些深藏改革全过程,且积压已久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容回避的时候,我们必须拿出足够的智慧,直面并解决这些问题,尽快拿出官方态度,而不是任由其肆意发酵。
2020年9月1日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谈到共同富裕时表示,反对将财富转移到境外的做法。在国内赚了钱,转移到境外去花。
他还将个人财富可以分为四类,针对它们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种是他的过高收入是非法所得。比如赖昌星走私,这是非法所得,属于打击对象,不是调节对象。
第二种是违规的收入。比如说职工就业,有的企业就不给员工缴保险,只发工资,多出来的这一部分就变成企业利润和资产了,这叫违规收入。
第三种是合法也合规的,但他的收入里面有合理的、不合理的部分。举个例子,民营企业家有很多个人消费,要买车、要买手机,还要买个房子住,他就用公司的名义去买。这种就属于不合理的收入。
最后是合理、合法、又合规的收入。国家是要鼓励这种的,就是让民营企业家从合法、合规、合理的里头好好发展,你可以再多挣钱。
这次大家对联想主要质疑之一是某些人的收入是否合法的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瓜分和套取国有资产行为。所谓的流失,不是指绝对数量的减少,而是指本该属于国家的资产却变成了个人的,国家应得的流失掉减少了。
这类问题的解决,须遵循客观公正、合情合理合法、惩前毖后的原则理性处理。从历史背景,行为动机,操作过程,事实结果和现实影响五个方面通盘考虑和分析,给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解决方案。
一、联想的诞生
1984年中科院计算所投资总额为13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为30万元,流动资金100万元,成立了新技术发展公司,即联想前身。开始参与人员35人,其中业务人员20人,管理人员10人,其他人员5人。并且提供商业办公面积为500坪,其中营业面积200坪,仓库面积100坪,加工资产面积210坪。
柳传志出师不利,首笔20万流动资金就被江西妇联的一位女同志以彩 电生意为由骗走14万,损失70%,联想还没起步就差点倒闭。
为了挽救初生的联想,计算所把科学院拥有的20万美元外汇额度给了公司,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和担保。
当时计算所还承担了国家KT8920大型计算机的研制,就把其中的存储器、扩存、应用软件部分转交给了联想;又以联想的名义对外签订25个合同,获得利润60万元。
更重要的是,倪光南把在计算所取得的研究成果“LX-80联想式汉字系统”带到了公司,6个月后售出至少100套,获得40万毛利润。
1985年,中科院买了500台IBM的PC机,所长曾茂朝以计算所的名义和中科院申请,把后续的验收、服务交给联想,带来70万的收入。
1987年,联想卖出了6500套汉卡,还附带卖出了至少1000台国外的微机,工商局的年终审核报表显示,公司收入7345万,纳税347万,固定资产400万,流动资金550万。
倪光南研制的联想汉卡在计算所公司创建的头三年间,创造的利润(包括退税)即达1237万元(当年大学生的月平均工资才56元)。
1987年7月30日,国家经委和中科院联合集资创建的“科技促进经济发展基金委员会”对计算所技术公司(联想公司前身),一次性支持1000万元。
2000年中科院将中关村8万平方米地皮统一划给联想建设科技园,联想却在其上建设了高档写字楼,这就是联想控股集团下属融科置地房地产公司的融科资讯中心A座。
这才是联想真实的前世,而不是他们官方一直宣扬的20万和11个人起步。
为此,中科院主管公司的严义埙副院长1993年上任后就经常批评柳传志“20万起家”的说法。他多次说:说20万起家,那计算所的贷款怎么算?
曾茂朝也说,计算所公司首个大合同的贷款,即承担中科院500台微机的合同就是他签的。
对于一个人,或者一家企业发展历史,可以进行适当的粉饰和美化,但其底限是尊重基本的历史真实。否则就成了罔顾事实,只要脸面不要原则的流氓行径。
二、贸工技路线之争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科研机构财政支付逐年减少,提倡机关科研院所搞三产,进行人员分流。在这种情况下创立的联想,要解决后来包括计算机所员工在内的1500人吃饭问题,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走来钱快的贸工技路线,赚快养活职工是没有问题的。
在这方面的争论意义不大,历史也不容假设。既然联想已经在贸工领域取得巨大成功,就不该再求全责备,过分苛责。
三、关于倪光南和计算所领导的股份股份问题
倪光南对于联想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虽然与柳传志在发展路径上有分歧,甚至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流失,多次上告柳被免去总工程师和董事职务,但其历史低位和合法权益的恢复。
中科院计算所领导股权分配的公平及合理性必须接受国家审核。
四、几次股权转让之争
1、香港联想增资扩股,港商借联想款购买联想股份扩股是否合法?
1992年10月,香港联想增效扩股,北京联想向中国银行贷款的投入9890万港元(1270美元),吕谭平等四名港商投入10万港元。
1993年6月28日,柳传志背着北京联想董事会,将中国银行给予联想的3000万美元专项贷款中的1270万元借给全资子公司南明公司,再由南明公司将其中的552.58万美元借给香港导远,作为港商对香港联想的增资。
结果仅仅出资10万元的香港导远却获得了43.3%的联想股份,上市后轻松获利数十亿,成为最大的赢家。
港商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做法是否合法?联想这种做法是否属于不合法的定向利益输送?
2、泛海集团股权转让是否存在资产流失?
司马南在质问中提到的,2009年9月中科院旗下的国科控股将本来价值40多亿的29%联想控股股权以27.55亿转让给泰山会会员卢志强的泛海控股。
本次审计公司是哪一家,是否存在故意压低国有资产行为?
本次转给是否涉及到定向低价转让和利益输送?
3、持股会股份变成高管持股是否合法合规?
2011年年底,泛海将9.6%转让给柳传志,朱立楠和唐旭东等几位联想高管,之后北京联持将9.5%的股份转给泛海集团,1.5%的股份转让给了黄少康。
2012年初泛海将8.9%的股份转让给了北京联恒,北京联恒的实际控制人为联想高管唐旭东。
是否违反了转让协议“四年之内不能进行股权转让的约定。”转让行为是否合规?
4、高管收购联想股份真实性如何
杨元庆以及其他管理层购买联想股份出资是否有联想担保或者质押,又用联想赚的钱来偿还银行贷款,是否存在空手套白狼的违法行为?
对于以上疑问,联想必须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查清真相,给社会一个明确交代。这种并不难查的问题,不要再让社会群众去猜测。
对于股份和收益分配问题,必须坚持合法公平正义的原则,保护所有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搞扩大化和无限上纲上线的运动式挞伐,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 。
对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以企业家原罪,历史共业和所谓的法不责众为借口来逃避责任,损害法律的威严,企图使侵吞国有资产的不法行为合法化。
还原股份转让真相,对于中间不合法不合规的做法予以纠正,根据事实,让不合法流失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份归位。
五、天价薪水问题
通过与格力,万科和腾讯等国内知名企业,以及国际巨头苹果横向对比得出,联想的高管薪酬确实高得离谱。
收购IBM后,外籍高管的工资应该根据联想实际的经营和盈利能力把工资降下来,这是对股东负责,也是职业操守的底限。
薪酬委员会成员是既得利益者,其决策并不具备天然合法性,也不意味着正当合理性。不能任凭资本的贪婪和傲慢,而不顾公平正 义和社会观感。 六、民族精神和家国情怀缺失。
从2006年的飞线门,2008年换屏门,Y430劣质屏幕,2011年闪屏门,2013年y500国行阉割高分屏,t410国行阉割成单屏网咖,2014年y510国行阉割ssd接口,y59断轴门,在历次故障召回时,都以中国人应该支持民族企业为由,把中国排除在外,一次次伤害消费国人的民族感情。
在5G投票,外籍高管和信息安全,为美国军方捐赠电脑,在日本宣传武士道精神等方面又以国际化公司理由甩责,搪塞。
当面临权益和责任时两副嘴脸,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在消费者心目中就是活脱脱的奸商形象。我想如果大家知道联想是这样的企业,没有人会喜欢。
七、社会形象负面
在企业做大时,联想仍然热衷于赚快钱,很少考虑科对社会技术进步的推动义务。甚至于还急功近利的搞起了资本运作和断头贷,这样一个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商誉自然严重受损。
八、柳传志的历史评价
对于一个人问题的定性,应该主要看他给国家带来的损失和伤害。目前大家对柳传志质疑的主要问题应该在股权分配和转让上。
如果柳传志在联想管理和改制过程中确实犯过错误,必须对其错误予以纠正。认可其合法股份和收入,对于其包括工资、分红等非法收益予以追回。调整联想股权,追回不当权益,给予经济领域处理即可。
尽管联想发展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但必须肯定柳传志在联想和中国改革发展中做出的巨大贡献。
九、联想再改造和管理团队的改组
1、对联想金融板块给予拆分,使其脱离联想控股,成立专门管理团队。
2、联想集团加大科研投入,回归联想高科技公司的属性,提升联想技术竞争力,继续保持辉煌和行业低位。
3、改组联想现有管理团队,或者派驻党组织,指导联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