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医保简介
医保指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医保是国家和政府根据社会实践情况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对参与保障的劳动者,在其患病期间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的,职工缴纳的医保费全部汇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医保费一部分汇入个人账户,一部分汇入统筹基金里。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连续一年内职工的该类费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达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个人承担剩下50%;在连续一年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限额是2万元;
3、参保人员必须保管好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单据,以作为报销时的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必须要求就医的医院开具由“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必须要在定点医院诊断和治疗,才能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