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调整2020年即将下调。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的要求,又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分为三个部分:
一、明确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
相比原来责任限额,除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不变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大幅度提高。
二、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内容
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不变(即,30%),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内陆、欠发达地区地区的下浮比例要强于沿海、发达地区的下浮比率,例如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在西藏的浮动费率是-50%,而在上海是-30%。总而言之,对于没有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是重大利好。官方试图通过5类费率浮动系数,缓解原来各地区交强险赔付率的差异问题。
三、明确了以事故发生时间来执行新的责任限额
只要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