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了股票,如果投资者购买了,则说明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而如果发行了可转债,投资者在持有可转债期间,不能说明是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债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性质,上市半年后可以转化成股票,转化成股票后就意味着是该上市公司的股东了。
股票和可转债之间的关系是:都是同一上市公司发行的,都是一种融资方式。可转债上市之后可能会和正股股价成正相关关系,即:正股股价上涨,会刺激可转债上涨;正股价下跌,会导致可转债下跌。
常见的原因就是:当股票价格上涨了,但是有些投资者没有买进该企业的股票,所以会选择购买与正股对应的可转债,从而推动可转债上涨;反之可转债的涨跌难以影响正股股价涨跌,因为可转债数量有限,不足以使正股股价上涨或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