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国应纳税额=国内所得或财产×本国税率。全额免税法是免税法的一种。居住国(国籍国)政府计算其居民(公民)应缴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时,该国居民(公民)的所得、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来源于或存在在该国境内直接按适用值计算。一种计算累进税率的方法,不考虑源自或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的收入、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采用全额免税方式,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消除跨国纳税人的双重征税负担,还可以让跨国纳税人获得额外的利益,因为跨国纳税人来源于或存在于非居民国(非国籍国)所得、收或者说是一般财产价值,使适用的税率可能降低。
累进免税法与全额免税法的区别
累进免税法是根据居民纳税人境内外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只有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收入免于国际双重征税,境内收入扣除境外收入后再开始征税。但是,免税法并不适用于跨境收入的纳税政策,因为免税法是居住国单方面放弃对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将原籍国留在区域税权的排他性地位,势必使居住国的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居住国的税率高于来源国的税率时,免税的方法是使实际免税额大于国内免税额。可见,免税方式并不是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的最佳方案。即使是采用抵免法的国家,也大多实行累进免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