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能否中途变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个税专项扣除中的子女教育费用、独生子女赡养老人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扣除比例,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能变更的,在下一纳税年度可以更改分摊比例。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受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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