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纸币破损需要兑换的情况,可以到银行的营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损伤人民币兑换规定兑换,其标准是:

一,凡残损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全额兑换。

票面残损不超过1/4,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损不超过1/4,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二,票面残损1/4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原面额半数兑换,不得流通使用。

三,凡残损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兑换;

票面残损1/2以上;

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

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不予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一般纸币票面缺少的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或票面裂口在两处以上,长度均超过5毫米;裂口一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以及票面起皱较明显,不能保持票面方位功能的、票面污渍、涂写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的,这四种情况下的纸币均属于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应当尽快到各银行网点进行兑换,而银行也有义务为市民按照规定进行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