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金融是各单位、个人之间通过各种金融媒介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介进行的资金转移形式。直接金融是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直接借贷的资金融通方式,由双方直接商议或在公开市场上买卖金融证券来完成。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是现代资金融通关系的两种重要形式。
简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和联系。
(1)相互关系:①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是资金的融通活动。②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互渗透、相互支持。
(2)区别:金融机构所起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是,面对众多的资金盈余者,银行以资金需求者的身份向他们出售自己的金融工具,将社会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再将筹集来的资金统筹安排,以资金供给者的身份提供给资金的短缺者。
银行向资金盈余者出售的金融工真手要为各种存款凭证,向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的主要方式为各种贷款,也不排除有一部分投资于政府债券。在这种融资媒介中,银行一方面媒介了资金从盈余者向短缺者的流动,另一方面又割断了二者的直接联系。资金盈余者把资金的使用权出售给了银行,不必要也不可能知道银行将把这笔资金投向何方。同样,资金短缺者在向银行购买资金使用权时也没必要向银行追究资金源自何处。银行的这种双重作用造就了间接融资方式,银行也因此而成为间接金融的中心。
直接融资是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的。直接融资指的是资金盈余者直接购买资金短缺债权或产权的融资方式。不过,这种交易也并非是绕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与银行不同的是,证券公司对资金余缺双方来说只是一种服务性的中介机构,它接受客户委托代为买卖有价证券时,与委托人发生的是委托关系而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当然,这并不排除证券公司向客户授信的情况。